关于开展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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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07 点击数: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和评建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院(部)开展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根据《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一),对各院(部)近三年教学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人才培养思路、教师队伍、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及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二、评估组织及程序
(一)院(部)自评
1、各院(部)成立教学工作评估小组,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本科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人员组成。
2、各院(部)评估小组按照《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如实撰写《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工作院部自评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三,字数不少于5000字),进行全面的自查、自评、自测,填写《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自查评分表》(见附件二),并按要求整理各项教学工作材料及汇总相关数据材料(与合格评估的院部支撑材料有机结合,不需要再单独准备材料,保存于所在院部)。
(二)学校评估
1、评估专家组:学校成立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名单由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过召开评审会和实地考查等方式对院(部)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2、评审会:评估专家组审阅各院(部)自评报告,听取各院(部)负责人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访谈;然后对院部其他负责人、本科教研室主任、部分教师进行深入访谈。
3、实地考查:评估专家组根据院(部)自评报告及评审会情况,深入院(部)进行实地考查,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对各院(部)近三年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
三、时间安排
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进程和主要任务如下:
(1)第一阶段:院部自评、撰写自评报告阶段(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5日)
2016年4月15日中午12:00前将《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工作院部自评报告》、《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自查评分表》及《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四)纸质版由院(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图书馆B座102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18560096655@163.com,逾期不交者所在院部该项得分为零分。
(2)第二阶段:院部汇报、深度访谈阶段(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1日)
评估专家将分两组深入院部,听取各院(部)负责人汇报,然后对院部负责人、本科教研室主任及部分教师进行深入访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第三阶段:院(部)师生座谈阶段(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13日)
结合期中教学检查,进行院部师生座谈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第四阶段:查阅院(部)教学支撑材料阶段(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15日)
检查《山东女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院部支撑材料目录》要求的材料和《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及观测点的院(部)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应充分认识到本次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把本次院(部)评估作为教育部合格评估的预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落实好本单位的评估工作,把自评工作落到实处。
2、各院(部)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事求是填报材料,所填写的材料必须数据可靠,有据可查,以确保评估质量。
3、各院(部)应认真准备各类支撑材料。在评估过程中,各院(部)要根据评估需要,及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若支撑材料缺失,则对应的指标分值按零分计算。
4、各院(部)应利用此次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排查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对本院(部)教学现状的认识,提升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使本部门全体教师充分熟悉本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各种情况,以准备合格评估专家访谈。
附件一:《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二:《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评估自查评分表》
附件三:《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工作院部自评报告》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