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校级教改立项及青年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5-12-15 点击数:

各院(部)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快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立项课题建设进程,加强各研究项目的管理,确保按时完成项目既定任务,促进各项目成果的推广,学校决定对2012年立项的校级教改立项及青年项目结项进行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的组织安排

所有项目(附件1)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实施。

二、结项验收的时间、地点安排

验收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供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

(一)校级教改立项以及青年项目教改立项提交的结项验收材料

1、《山东女子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书》

2、《山东女子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建设任务书》

3、《山东女子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

4、《山东女子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

5、《山东女子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3);

6、《山东女子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专家鉴定表》(附件4),本项专家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2人为非本单位人员;每位专家出具一份鉴定表。

7、已发表的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材料的一览表及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8、青年项目教改立项还需提供本项目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际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时间、对象、方式、成效等)

(二)青年项目课程提交的验收材料

1、《山东女子学院重点课程申报书》

2、《山东女子学院重点课程项目建设任务书》

3、《山东女子学院重点课程中期检查表》

4、《山东女子学院重点课程验收申报表》(附件5);

重点课程的验收工作主要审查课程网站的建设情况以及利用情况

四、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程序

1、项目主持人利用PPT课件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

2、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就项目的实施与成果向承担者询问;

3、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现场审议材料,对课题的实施情况、成果进行审核鉴定;

4、专家给出评审意见。经评审不同意结项的,应延期结项。延期结项的需提交有关延期后完成的时间及预期成果形式的报告。

五、关于质量工程项目结项的审核

因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科、教务处处长审核、主管院长审批,批准后可延期结题验收。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新的同类项目的立项申报。延期结项申请应于2015年12月20日前提交给教务处教研科。

请各院(部)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要求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85600966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