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关于组建专业课课程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5-12-01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课程资源,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对同时在多个学院和多个专业开设的专业课开展课程组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涉及的专业课课程范围:

经济学(含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管理学、经济法、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基础会计以及公共关系等共计八门课程(具体课程名称在不同专业可能有所区别)。

以上课程既含本科专业的课程,也含专科专业的课程。

二、课程组的组建方式

课程组的组建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教师自主申报。申报表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课程组由担任过该门课程授课工作的教师组成,申请实行自愿原则。

课程组建立之后,该门课程的授课工作由课程组的成员担任,非课程组成员无该门课程的授课资格。课程任课教师的选任方式不变,仍由各院部自主在课程组成员中选择。

四、课程组负责人的选任

课程组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5年以上该门课程的授课经历。有特殊情况的,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特殊处理。

在课程组成员自主申报工作完成之后,教务处组织召开课程组全体成员会议,由课程组全体成员投票选择课程组负责人。

五、课程组建设工作职责

1、共同研究确定在不同专业中该课程的课程性质、学分数、学时数、授课内容以及考核方式;

2、共同研究确定在不同专业中该课程的教学改革方式;

3、共同开展该课程的教学研究;

4、共同开展该课程的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共同制定该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课件、教案、试题库以及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

5、